懶人美學(BUSYLAZY)課程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

甲方:懶人美學企業社(Busy Lazy)

茲就乙方報名參與甲方相關課程之權利義務事宜,雙方約定本契約書條款如下,以供雙方共同遵循:

第一條:契約期間

本契約有效期間,視乙方報名之如下種類而定

第二條:乙方參與之課程內容

一、 乙方參與之課程名稱為:

於契約有效期間內乙方得自行安排接受課程之時間,且乙方應於參與課程前至少二日與甲方聯繫告知預定參與課程之時間,以利甲方安排。

四、如為月卡或季卡,則當月(或當季)得不限次數參與課程,惟兩次課程之間隔應至少二日,且乙方應於參與課程前至少二日與甲方聯繫告知預定參與課程之時間,以利甲方安排。

第三條:課程費用與繳費方式

甲方帳戶資訊:

銀行:108陽信銀行-新埔分行

戶名:懶人美學企業社 周艾妮

帳號:06042 - 001133 - 2

第四條:課程展期事由
一、如為月卡者,得於提出相關事證(例如出遊、女性經期、生病住院等)後,申請展延契約有效期限 7 日。
二、如為季卡者,得於提出相關事證(例如出遊、女性經期、生病住院等)後,申請展延契約有效期限,其中每月得申請展延一次,每次展延 7 日。
三、如有其他經甲方同意展期者,應作成書面之紀錄。


第五條:退費方式
一、於本契約簽訂後、乙方參與第一次課程前申請退費,則簽約之定金不予退費,除定金以外乙方已繳納之費用,甲方應退還之。
二、於乙方參與第一次課程後、契約期滿前申請退款者,將按照已參與課程之次數核算該等課程原價費用,並由乙方已付費用總額扣除已參與課程之原價費用後,退還餘款。如經計算無須退款者,甲方得不予退還。
三、關於上開各項退費,甲方應於乙方提出退費申請後 7 日內以匯款方式退還,乙方應提供受款帳戶。


第六條:保密責任
雙方因履行本契約而向他方揭露之乙方個人資訊(或甲方營業秘密、本契約內容),雙方應負保密義務,非經他方同意,不得洩露予第三人。


第七條:特別告知事項
一、乙方應於參與課程前接受甲方諮詢師之諮詢並據實告知身體狀況,於課程中並應接受甲方人員之指示,如有違反而導致受傷、課程功效不佳等,應自負相關責任。
二、甲方課程人員係隨機安排,除雙方另有約定得指定者外,乙方應接受甲方安排之課程人員。
三、甲方提供之課程主要以身體雕塑為主,並不具備醫療上之療效;而每個人身體機能狀態亦不同,故課程成果亦可能因人而異。
四、如為未滿 18 歲(未成年)者,應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簽約。
五、乙方於簽約前應詳閱本契約內容、甲方提供之參考文件(例如風險告知同意書、甲方個課程收費項目表等),簽署本契約書視同乙方同意遵守相關條款。


第八條:違約責任
任一方違反本契約條款者,應賠償他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未違約方並得逕行解除或終止本契約。


第九條:其他
一、非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契約權利義務之全部或一部轉讓予第三人。
二、本契約之附件、甲方提供予乙方之說明書、同意書等相關紙本文件,亦構成本契約之一部分。
三、本契約未盡事宜,悉依據甲方提供之其他說明書、內部公告為準,如仍有不足,則依相關法令辦理。


第十條:紛爭解決
如因本契約之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秉持誠信協商處理。協商不成涉訟,則由甲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之管轄法院。


第十一條:契約分執
本契約一式一份採電子簽署,乙方簽署後由甲方留存,甲方並應保存電子檔。乙方於簽署前,已詳閱契約條款,且係於自由意志下簽署。

同意條款

立契約書人

甲方:懶人美學企業社(Busy Lazy)

代表人:周艾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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